员工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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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四条 对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具体见表 。
1. 月度业绩考核为A者,本月工资增加3%;
2. 月度业绩考核为B者,本月工资保持不变;
3. 月度业绩考核为C者,本月工资减少5%;
4. 月度业绩考核为D者,本月工资减少12%;
5. 月度业绩考核为12个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为A,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5%;
6. 月度业绩考核为10个A,2个B者,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2%;
7. 月度业绩考核有6个D者,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第五条 生产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综合判断的结果将与该员工的年底奖金挂钩。具体情况如下:
1. 月度业绩考核结果相应的分值:
A:90分 B:80~90分 C: 70~80分
D: 60~70分 E:60分以下
由12个月的累计分数确定对该员工的综合评判。
2. 累计分数大于等于90分者,年度为"A";
3. 累计分数小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者,年度为"B";
4. 累计分数小于80分,大于等于70分者,年度为"C";
5. 累计分数小于70分,大于等于60分者, 年度为"D";
6. 累计分数小于60分者年度为"E"。
第六条 年度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
年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一年将得到5%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一年将得到3%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
年度综合评判为"D"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降薪、警告或降级处理;
年度综合评判为"E"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降薪、或辞退。
第七条 管理人员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五日至六月十五日和一月五日至一月十五日;外地分公司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的月底,生产员工考核时间为每月的十五日之前,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
第八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应由直接上级安排对下属的绩效考核面谈。绩效考核面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上级主管安排,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表格
1、管理人员考核表
2、职 员 考 核 表
3、部门经理成绩考核表
4、业务人员月度考核表
5、生 产 部 月 度 考 核 表
6、普通员工奖金评比表
7、自 我 鉴 定 表
8、定期考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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