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鼠说鸭:犯了三个错误
江西一所学校发生的这件事,我认为,存在一个主观思想错误,两个主观方法错误。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学生在学校食堂拍了一个疑似老鼠头的视频。
紧接着,学校做出澄清:是鸭非鼠。
(相关资料图)
市场监督局也公开澄清:是鸭非鼠。
但是,网友不依不饶,把此事比喻成当代“指鼠为鸭”。
【一个主观思想错误】
我认为,无论是学校还是市场监督局都犯了一个“主观思想错误”。
两个方面做了同一件事“否鼠说鸭”!而不是“否鼠证鸭”!
学校方面,没有公开证据,甚至连当事学生的书面说明也没有公开。尤其是,异物是如何保全的、是如何转移送检的,均没有公开化。最终,仅以自己的声誉为真实性背书。
监管方面,同样没有公开证据。尤其是,调查的异物是不是视频中的原物?调查过程是什么?均没有公开!最终,仅以自己的公信力为真实性背书。
整个风波的背后,其实是“学校声誉”和“监管信誉”强撑着真实性,而不是证据!所以,此事从头到尾都是主观性,而缺乏应有的客观。所以没几个人相信最终的结论。
【两个主观方法错误】
学校方面,是被投诉对象。理应自证清白。结果,是学校让当事学生自行纠错,间接证明学校是无辜的!学生和学校放在一起,谁弱谁强一目了然。如果学校有意让学生自行纠错,也应该请监管出面处理,以便撇清自己的嫌疑。事实上,监管介入之前,学生就已经改口了。这能有说服力?
监管方面,从头到尾,没有公开异物在哪里!监管介入之时,学校是否对异物做过证据保全?监管调查的异物是否存在掉包的可能?凡是大家关心的焦点问题,凡是关系事件走向的重大环节,均语焉不详!最终的结论能有说服力?
风波中的异物,如果是个似是而非的东西也就罢了。问题在于,这个异物和老鼠头相似度非常高,除了外形、颜色很像,毛发、胡须也很像。当舆论的观感基本趋于一致的时候,证伪工作,理应追求应有的客观性,要有理有据有说服力,而不是现实中的随口一说……
“主观裁决”不仅达不到以正视听的效果,反而伤及公信力。若干年后,成语字典或历史典故中,要是真的出现“指鼠为鸭”,先人们将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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